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,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,根据中科院党组的要求和部署,近日,苏州医工所宣明所长与本所10个管理及科研部门负责人签署了《苏州医工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》。
根据《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的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苏州医工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,制定下发了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》,明确了所党政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。